夏季来临,
没有什么比吃上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一口甜蜜蜜、凉冰冰的西瓜,
更舒爽的事情了!
随着夏季来临,
本地自产西瓜、桃、葡萄等水果即将大量上市,
本着为民服务的理念,
市城市管理局采取“疏堵结合、便民利民、
科学设置、规范管理”的原则,
指导各区城市管理局在
全市规范设置
771个临时瓜果销售点,
即日起至8月31日,
瓜农果农可在这些销售点销售瓜果。
蚌埠市区临时瓜果销售点
设置要求
1、各区城市管理局为临时瓜果销售点的设置主体和管理主体,负责对临时瓜果销售点统一编号,制作标志牌,对瓜农果农身份进行审核,对符合条件的随机分配销售点位,设置完成后报市城市管理局备案,市城市管理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备案。
2、城市主干道两侧严禁设置,道路交口20米内严禁设置,中小学校周边严禁设置,不得占用盲道和绿化带、不得影响市民通行,原则上不占用路边停车位,确需占用路边停车位的,应自行交纳停车费。
3、进城售瓜的瓜农果农请携带相关证明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到各区城市管理局申请销售点位。
管理要求
1、各区城市管理局对设置的临时瓜果销售点严格按照《关于印发摊点群规范化设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蚌城管办〔2020〕3号)文件要求进行管理,不得收取任何费用。对规划设置点范围之外的流动销售瓜果的人员、车辆进行疏导,引导至临时瓜果销售点经营,确保无流动摊点,管理规范有序。各区环卫部门要做好临时销售点的垃圾清运和卫生保洁工作。
2、临时瓜果销售点仅限销售本地产西瓜、桃、葡萄等水果,瓜农果农按照区城市管理局批准销售的品种定点经营,严禁扩大经营范围、搭售其他物品、高声叫卖、乱扔瓜果皮和杂物等行为,按规定配备垃圾容器,自觉保持摊点周围的卫生和秩序,自觉将瓜果皮放入垃圾容器,做到人在地净、人走地清。严禁使用遮阳棚,对于流动经营和搭售其他物品的一律取缔。
3、临时瓜果销售点标志牌要固定在显著位置,不得擅自移动,临时瓜果销售点一经确定,原则上不得擅自新增和变更,确需增加的要报市城市管理局备案。
来 源:蚌埠市城市管理局
编 辑:孙田 刘畅
校 验:魏伯弢
审 核:卢静 李琥
监 制:张晓煜
总监制:丁云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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